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公安局、公安局备案、接入方式)

一、用户注册、登录

1 打开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 http://www.beian.gov.cn/

2  如果用户没有用户名,请在首页点击【注册】,注册账户



3 填写注册信息(注:所有项是必填,手机号及邮箱涉及到信用认证问题请谨慎填写)


4、 注册成功会自动转向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登录


二、信用认证

登陆后,在首页点击【个人中心】进入个人中心,点击 左侧菜单【信用认证】


1 手机验证:点击【立即验证】弹出窗口 如此图所示


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将手机收到的验证码输入,点击【验证】即完成手机验证。

2 邮箱验证:点击【立即验证】,您注册时填写的邮箱会收到验证邮件,点击邮件中的链接完成验证。

3 身份验证:开办主体完成审核通过后身份验证会自动通过。


三、开办主体管理


开办主体申请: 对于首次备案的用户,必须首先填写主办单位及负责人的真实有效信息,只有提交了主体信息后,才能在该主体下进行网站备案。

开办主体有6种,分别为: 企业单位、军队院校、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

点击左侧菜单【开办主体管理】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己的开办主体性质并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注:录入主体信息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才能审核通过,顺利完成备案。)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公安民警审核后您会收到短信通知,也可在系统消息中查看审核结果,一般审核时间为3-5个工作日。



填写注意事项:

    上传的证件图片需要清晰 大小在512K以内;

    单位名称:形式上应完整填写网站主办者全称,如个人应填写个人姓名,企业应填写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公司名称。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以域名或数字等符号或以网站名称信息代替网站主办者信息;

    单位性质 :应与主办单位名称等信息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名称为某某公司,则单位性质应为企业;如主办单位为张三,则单位性质应为个人;

    证件号码:应符合相应的格式要求,且与主办单位性质等信息(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个人等)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企业,不应填写军队代号或个人身份证等号码等非工商营业执照号码或非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投资或主管单位:网站所属者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机关、军队填写法人姓名或单位最高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常住地: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例如,农村单位应详细填写到村,城镇单位应填写到街道门牌号或信箱号;

办公电话:务必填写。号码应格式标准、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出现“010-00000000”等明显不真实的联系方式。


  • 新办网站备案申请


点击左侧菜单【新办网站申请】,根据要求填写真实合法的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等待公安民警审核,一般审核时间为3-5个工作日(注务必按照要求填写,否则将被退回)


第一步:网站开办主体,已经提交申请或审核已经通过,直接点击【下一步】即可;


第二步:网站基本信息填写

注意事项:

1、网络接入服务商:

网站接入方式:租赁虚拟空间/专网

接入商所属区域:北京机房:北京市昌平区;杭州机房: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名称: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2、域名注册服务商

注意:请咨询域名注册服务商

以阿里云域名为例:

域名服务商所属区域: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名称: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第三步:网站负责人信息填写


如果网站负责人信息/信息安全负责人信息/舆情引导员信息与开办人主体负责人信息相同直接打钩即可自动填充,如果不同则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写。


填写注意事项:

负责人姓名:应填写真实姓名全称,不得填报“王先生”、“李小姐”、“个人”或者加带数字或字

母的姓名等明显不真实的姓名。

第四步:提示说明

请认真阅读,如果没有异议,勾选“我已阅读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方案”点击【提交】,

公安民警会在3-5个工作日给已反馈,反馈的信息将以短信形式通知,也可登录网站在系统消息中查看。



特别注意:

非交互式网站初步审核完成后即完成备案,交互式网站需要进行面审或实地检查,具体时间将以短信告知。

如收到公安机关面审通知,请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带所需证件到公安机关进行材料完整性


检验;

如收到公安机关实地审核通知:请按照通知的时间做好准备,配合公安民警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步:在完成以上审核以后,公安机关将会发放公安部备案号,您需要将备案号放置网站首页下端 ;您可以将网站备案代码放置在网站上,获取代码方法:在已备案网站中查看网站详情,点击【点击复制备案号】即可获得备案代码